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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需知

國內訂房須知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詳閱本訂房相關作業須知,一但開始於本網訂房後,均視同接受 本訂房中心作業規定訂房售價
 
以網站上公佈的價格為準,包含房價、附加稅 及服務費。為確保雙方權益,請在確認付款前仔細核對價格。針對旅客自行與飯店人員達成的任何協議及旅客在飯店內的額外消費,本訂房中心恕不負責。
 
於連續假期、特殊節慶、大型展覽會期或飯店所在城市之旺季期間訂房,房價有可能會高過於飯店所公告之定價,旅客於指定之日期確認訂房並完成付款後,恕不接受取消訂房、變更入住日期或退回差價之要求,請務必特別注意,以確保您的權益。
 
1.訂房及付款
旅客在本訂房中心上訂購保留房,如入住日為訂購當日起五日內之訂房,旅客需於訂房完成後次日中午12:00前完成付款程序;若入住日為訂購當日起五日後之訂房,旅客需於訂房完成後的後天中午12:00前完成付款程序,否則該筆訂單將自動失效。

旅客在本網上訂購當日及次日以及付款日為假日的緊急訂房,旅客需於訂房完成後以線上刷卡立即完成付款程序,否則該筆訂單將自動失效。

旅客在本網上所訂購的候補單通知候補成功後,旅客需於訂房完成後次日中午12:00前完成付款程序,否則該筆訂單將自動失效。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網站之客服人員,本網站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2.住宿憑證、入住時間、退房時間
住房旅客必需提供住房者有效之身份證明證件(或護照)及本訂房中心提供之訂房確認單,以憑向飯店辦理入住(CHECK IN)登記手續。入住登記時,請填寫實際住房者資料,若不符合規定,飯店有權補收差價或當場要求全額付費,旅客需自行負責。(須確認訂房與住房是否須為同人)

住房旅客應確實核對訂房確認單上所記載之住房日期、房型、房數、餐食、房客姓名…等資料,任何不符訂房確認單上所載明事項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非屬訂房確認單上之其他額外費用,敬請旅客逕向飯店支付。

旅客訂房之權利義務以訂房確認單為準,住房旅客於入住後要求更改訂房確認單上所載明之事項時,由飯店保留同意更改與否之權益,惟該費用之增減由旅客自行負責,本訂房中心恕不負責。

一般飯店大都規定於15:00至18:00接受辦理入住,若辦理入住時間超過18:00時,旅客務必請先行聯絡飯店以保留房間,任何因住房旅客疏於通知飯店延後 辦理入住時間而造成之住宿條件變更,悉需由旅客自行負責。
 
各飯店辦理入住之時間規定略有不同,請依各該飯店之作業規定為主。
一般飯店規定旅客於 12:00 前辦理退房,如您想延遲退房時,請於抵達飯店辦理入住時逕向飯店櫃台確認後自行辦理,若逾時辦理退房手續,飯店有可能會向您加收房費。
 
*各飯店之延遲退房規定及收費標準略有不同,請依各該飯店 規定為主。

3.服務範圍:
旅客透過本訂房中心進行訂房作業,視為同意並履行本訂房中心所公告之作業須知,旅客於本訂房中心完成訂房後,自行與飯店人員達成之任何協議或其他消費等等,均非本訂房中心之服務範圍,旅客應自行處理,本訂房中心恕不負責。
 
4. 變更訂房:
A.旅客於本網完成訂房手續並付款完成後,於入住之三天前(不含入住日)得更改原定之入住日期一次,並以飯店回覆是否有房為主。變更後之入住日期自原定之入住日期以三個月內為限
(例:原購買之入住日期為1月10日,旅客可於1月6日前變更入住日,但最晚須於4月10日前入住原飯店並使用完畢)

B.在入住天數與房型未更改狀態下,本訂房中心不收取任何變更手續費用。惟須提醒!此服務以一次為限,並僅限於變更入住日期,不得更換訂購完成之飯店及旅客名單。旅客若變更入住日期後,恕不接受取消或退費;如變更入住日期造成費用增加,旅客應補足,如費用減少,本網將予以退還(例:旺季入住變更為淡季入住)

C.旅客變更入住日期後。如屬專案訂房,相關之專屬優惠權益將依旅客實際入住日期為準,無法保留(例如:專案訂房,贈送一月入住之旅客享用免費下午茶,旅客變更入住日期改為二月入住,則無法再提供免費下午茶)。
 
D.旅客如因故須縮減原入住天數(例:原購買三日住宿,縮減為二日或一日),均應通知並透過本網客服人員處理,本網將協助旅客與飯店業者確認退費相關之事宜,以免生後續費用退還之爭議。

a.旅客於入住日七天前(不含入住當天)通知者,扣除飯店業者規定之相關費用後,其餘未住宿天數之費用本訂房中心將全數退還。

b.旅客於入住日一天前~七天內通知者,扣除飯店業者規定之相關費用,本網將酌收每間房NTD100元之作業處理費,其餘未住宿天數之費用再予以退還。

c.旅客於入住後始縮減原入住天數者,旅客需提出飯店業者所開具不收費證明之證明文件(需蓋有飯店戳章)交予本訂房中心服務人員,本訂房中心將酌收每間房NTD100元之作業處理費,其餘未住宿天數之費用本網將全數退還。惟須提醒,縮減入住天數而未提供飯店之不收費證明文件,或不收費證明文件未蓋飯店戳章,或逾期申請者,恕本訂房中心不予受理退費。

5.取消訂房:
a.旅客若於入住日前四日(含四日)取消已訂購完成之訂房,本訂房中心將收取總房價0%手續費。
b.旅客若於入住日前二~三日取消已訂購完成之訂房,本訂房中心將收取全額10%住宿費用。
c.旅客若於入住日前一日取消已訂購完成之訂房,本訂房中心將收取全額50%住宿費用。
d.旅客若於入住日當天取消或更改已訂購完成之訂房,本訂房中心將收取全額100%住宿費用。
 
※因各該飯店取消規定不盡相同,如旅客訂購之飯店取消訂房收取之費用高於本網站之規定時,則依各該飯店規定收取取消費,為配合飯店業者之作業時間,超過當天下午5:00後通知取消訂房者,視為次日通知取消。

【特殊取消規定】
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入住當日因天災(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如:陸上颱風警報發佈之警戒區域,或有主要交通中斷情形發生,致使無法如期入住時,敬請儘速與本網客服人員連繫,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本網將依各飯店住房取消、更改規定辦理相關手續